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和市委《关于落实〈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扎实推进具有丽水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最大程度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降低腐败发生率,最大幅度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两创”总战略在丽水的贯彻落实,确保市委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深入实施,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教育预防
1、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市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范畴。每年确定1-2个教育主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夯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开展宗旨观、权力观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敬业奉献的意识;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深入开展从政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艰苦奋斗意识。
2、深化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反腐倡廉教育。
以党政主要领导、新提任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为重点领域,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把《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教材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纪委、组织、宣传、司法等密切配合,每年开展1次领导干部综合知识测试。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讲1次以上廉政党课。
3、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分批建设市、县、乡三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协作,建设和完善市级法纪教育基地。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家庭、社区和农村,不断深化“六进”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深化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围绕创建“廉洁家庭”,倡导文明风尚和清廉家风;结合建设和谐社区,开展社区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4、丰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载体。
每年举办1-2次影响较大、覆盖面较广的全市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反腐倡廉文艺会演、书画摄影展、演讲赛、辩论赛、廉政手工艺品制作比赛、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评选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廉内助”,制作和发布公益广告,组织廉政文化下基层等活动,提高教育的感染力;通过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领导干部任前谈心谈话等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通过组织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制度集》等书籍,开展“读书思廉”活动、组织案例讨论等途径,增强教育的有效性。
5、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反腐倡廉“大宣教”力量,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每年召开1-2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反腐败斗争形势和重大举措,接受社会的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适时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探索建立反腐倡廉网上舆论引导协调、总结评估机制,提高网上舆论应对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