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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2009-4-15 14:40:18  点击:
各市远程办: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开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组通[2008]51号)要求,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联合省农办、浙江传媒学院等单位,举办“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远程教育三中全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以知识竞赛的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精神,进一步加深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对全会《决定》精神的理解,为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真正做到使党员干部受教育、农民群众得实惠。
    二、参赛对象
    要求各市远程办均组队参加,每支参赛队4人,其中领队1人,正式参赛选手3人。3名参赛选手要求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基层农民党员各1名,均为中共党员,其中至少有2名为远程教育站点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至少有1名女性。
    三、竞赛内容
    1.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2.《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政策措施。
    3.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和成效。
参考资料详见附件1。
    四、竞赛办法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市远程办自行组织,决赛由各市远程办选送的11支参赛队参加。
    决赛阶段分为个人必答、集体必答、集体抢答、阐述辩论四个环节。
    五、奖项设置
    决赛结束后,根据各队总分确定比赛名次,并现场公布冠、亚、季军。前三名出现成绩并列时,通过加赛确定最后名次。设优胜奖、组织奖若干名,最佳选手奖1名,优秀选手奖2名。
    六、参赛要求
    1.各市远程办在4月29日前完成预赛选拔,并在29日下班前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省远程办上报《“远程教育三中全会知识竞赛”决赛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
    2.省远程办将进行参赛人员资格审查。决赛结束后,将在时代先锋网公示获奖队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弄虚作假的队伍将取消所获奖项并予以通报。
    3.决赛初定于5月8日在浙江传媒学院举行。
    4.决赛当日各队参赛选手应由领队带队入场,遵守竞赛纪律,服从安排。在规定时间未到场的,按弃权处理。参赛选手回答问题要用普通话。正式参赛选手一旦报名后不得无故替换,否则视为弃权。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级远程办要将开展“远程教育三中全会知识竞赛”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竞赛的报名、组织、协调等工作,同时确保本市参赛人员情况真实可靠。
    2.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各级远程办要积极发动农村村两委干部、基层农民、大学生村官、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等参加竞赛,从中选拔优秀的人才组成参赛队。通过竞赛,加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远程教育知识的宣传,扩大远程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竞赛要紧紧围绕服务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远程教育“以用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突出中心,上下联动,注重实效,形成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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