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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浙远教办〔2009〕7号)
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2009-4-15 14:38:58  点击:
    1.高度负责、加强领导。各市、县(市、区)远程办要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认真负责、严格细致的态度对待自查工作。要根据本地基础设施现状,依据检查内容要求,制定好摸底自查工作计划,明确自查的具体内容、组织形式、措施和进度,务必摸清底数、及时上报,确保在5月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2.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各级远程办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可从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抽调熟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查工作组,加强自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业务管理,做到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客观真实,务求实效。开展自查工作,要客观反映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的质量和组织管理的成效等情况。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总结经验作为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明确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工作,避免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不夸大、不隐瞒、不失真。科学规范,严格程序,保证自查工作质量。对在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做到现场指导解决,对重点难点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
    联系人:金奇,联系电话:0571-87052361,传真:0571-87052313,电子邮箱:zjycjy@163.com。
附表一、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广电模式终端接收站点情况表
附表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信模式终端接收站点情况表
各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本情况表(表一).xls(16KB)  下载
各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情况表(表二)广电.xls(17KB)  下载
各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情况表(表三)电信.xls(17KB)  下载
填表说明.doc(26KB)  下载
 
 
                 浙江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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